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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架構

課程架構   ► 教育目標   ► 核心能力
 

課程架構 Course  
 


【前言】

數學圖形  本系利用各方面的資源與因應就業環境需要,本系也逐步調整授課科目以及授課內容,不僅考慮到市場需求亦儘量提供欲修習理論數學之學生所需,故於本系可選擇應用數學領域的課程:如數值分析、科學計算、動態系統等。亦可選擇理論數學領域的課程:如固定點理論,泛涵分析,拓樸學等。希望藉由課程的多元化讓本系的學生在生涯規劃上能夠有更多的選擇,及充實自身未來所需的能力,並且能面對快速變遷且多元化的工作職場。

  除此之外,系上每一年級採雙導師制,若學生對於修習課程的內容或規劃上有疑問、困難時,亦可利用此資源來協助學習。倘若學生於修習的過程中對於小學教育學程有興趣,則可利用本校特有的教育領域資源來修習相關學程。本系在教學與課程規劃上也會因應現實的社會環境而作修正,望學生於修習課業之餘也能與系上老師表達實際的需求或溝通,如此本系也能提供更優質,更具互動性的課程教學。


【大學部課程大綱】

  本系大學部學生最低應修習滿132學分,方可畢業 (有修教育學程之學生最低應修習滿152學分,詳細規定請參照"教務處課務組新生課程手冊")。本系大學部課程概要如下:

  • 大學部必修課程:微積分、高等微積分、線性代數、數值分析、機率論、代數學、微分方程、離散數學、程式設計…共51學分。
  • 共同必修科目有:國文、英文、英聽訓練、體育…共10學分 (詳細規定請參照"教務處課務組新生課程手冊")。
  • 系專門選修科目:有抽樣調查、數理統計、作業研究、應用線性代數、平行科學計算、組合論、最佳化導論、非線性分析、複變數函數論、拓樸學、常微分方程導論…最低應修習31學分。
  • 通識課程部份:包含人與社會、人與藝術、人與自然三大領域,各領域至少須修4學分,總共最低應修習20 學分。
  • 自由選修部份:學生可選修本系系專門課程、各類學程、跨系、跨校或跨國之選修課程 (不含通識課程與輔系)。
  
【碩士班課程大綱】

  本系碩士班研究生最低應修習滿27學分(不含論文4學分),方可畢業。本系碩士班課程概要如下:

  • 必修科目:專題討論…共3學分。
  • 系專門選修科目:有 泛函分析、實變函數論、變分不等式專題、數值線性代數、模糊數學專題、偏微分方程論、計算組合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