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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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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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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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能力
【系核心能力(大學部)】
基於系教育目標下,本系於大學部所擬定之核心能力如下:
(一)具理解數學與應用數學基本原理之能力:教導學生數學與應用數學的基
本原理及應用數學相關實務的專業技能。
(二)具程式設計、數學與統計應用軟體之基本操作能力:教導學生程式設
計、數學與統計軟體的應用,其中包括數學建模的基礎概念與實作,及
由觀察、實驗所得資料的分析。
(三)具獨立、創新、抽象思考及表達之能力:由邏輯推演、數學分析及數學
模型設計等方面進行訓練,以培養學生具有獨立、創新及抽象思考等能
力,可將其數學知識及技能活用於各領域。
【系核心能力(碩士班)】
本系對於研究所學生所擬定之核心能力為:
(一)具研究數學、統計原理之能力:教導學生對數學、統計原理進行深入探
討及解析的能力。
(二)具活用數學或統計方法之能力:教導學生利用數學詮釋自然及社會現象
的變化之能力。
(三)具獨立、創新、抽象思考及表達之能力:由邏輯推演、數學分析及數學
模型設計等方面進行訓練,以培養學生具有獨立、創新及抽象思考等能
力,可將其數學知識及技能活用於各領域。
【系核心能力(大學部及碩士班)與系教育目標對照表】
【系核心能力(大學部)】
基於系教育目標下,本系於大學部所擬定之核心能力如下:
(一)具理解數學與應用數學基本原理之能力:教導學生數學與應用數學的基
本原理及應用數學相關實務的專業技能。
(二)具程式設計、數學與統計應用軟體之基本操作能力:教導學生程式設
計、數學與統計軟體的應用,其中包括數學建模的基礎概念與實作,及
由觀察、實驗所得資料的分析。
(三)具獨立、創新、抽象思考及表達之能力:由邏輯推演、數學分析及數學
模型設計等方面進行訓練,以培養學生具有獨立、創新及抽象思考等能
力,可將其數學知識及技能活用於各領域。
【系核心能力(碩士班)】
本系對於研究所學生所擬定之核心能力為:
(一)具研究數學、統計原理之能力:教導學生對數學、統計原理進行深入探
討及解析的能力。
(二)具活用數學或統計方法之能力:教導學生利用數學詮釋自然及社會現象
的變化之能力。
(三)具獨立、創新、抽象思考及表達之能力:由邏輯推演、數學分析及數學
模型設計等方面進行訓練,以培養學生具有獨立、創新及抽象思考等能
力,可將其數學知識及技能活用於各領域。
【系核心能力(大學部及碩士班)與系教育目標對照表】
系教育目標 核心能力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
大 學 部 | (一) | ● | ● | ● | |||
(二) | ● | ● | ● | ||||
(三) | ● | ● | ● | ● | |||
碩 士 班 | (一) | ● | ● | ● | |||
(二) | ● | ● | ● | ||||
(三) | ● | ● | ● | ● |